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委6月1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2阗8年本市夏季轮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7月7日至8月22日,上海将实施工业企业夏季轮休,每7天为1个轮休周期,共轮休7个周期,每个周期的轮休用电负荷为40万千瓦。 通知指出,原则上上海工业企业均需参加夏季轮休,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运行的企业和生产有市场需求的季节性产品的企业,在安排夏季轮休时可予以照顾。今年以来用电量增长速度明显高于生产增长速度的企业首先安排轮休。被列入2008年高能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企业,7月1日至8月31日实行2个月的让电。 据悉,列入夏季轮休范围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让电轮休计划。在遇到黑色预警的极端高温天气时,必须严格执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防暑降温,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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