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08年7月1日起,取消润滑油(27101991)、润滑脂(27101992)、润滑油基础油(27101993)出口配额管理,改为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同时对其一般贸易出口仍实行国有贸易管理,海关凭出口许可证验放。 公告表示,润滑油(脂)、润滑油基础油国有贸易企业为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公司、中国联合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境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项下、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投资企业、边境贸易企业润滑油(脂)、润滑油基础油出口,企业需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相关申请函和报关单等相关手续,到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办理出口许可证。
本文网址:
下一篇:没有资料
热门排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鲁ICP备08105770号
Copryright (c) www.ylrq.org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压力容器网 版权所有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网站业务咨询直线:
网站业务咨询直线:
业务专员QQ: